2021年XX学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时间:2021-06-23 热门文章 点击:

该计划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前呈现的方法,即<计划"。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XX学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2021年XX学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0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三、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2.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测试时间

2020年9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测试项目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2.单项指标与权重

六、集合地点

1.除跑步项目外的测试地点:

另行通知

2.跑步项目的测试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七测试注意事项

    1.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测试时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等项目的测试请保持人员间隔,人员不聚集,随测随走。

    5.为了保证呼吸顺畅,测试时请不要佩戴口罩。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7.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8.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八、成绩登录及公布

   1.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2.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

【篇2】2021年XX学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根据202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组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进行2020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确保本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顺利、有效进行。测试时间定于4月24、25日、5月8、9、15、日。请各系主抓学生工作书记积极配合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二、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为室内和室外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项目: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

4月24、25日大二全体学生

5月8、9日大一全体学生

5月15、16日进行补测

2、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田径场;室内项目:文体馆主馆;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

(2)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测试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与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2、测试期间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持本人体测卡、身份证、学生证;

(2)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3)服从工作人员和现场志愿者的指挥与调配,有序参加测试;

(4)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对违纪作弊者一律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向测试工作人员报告。因隐瞒不适继续参加测试而出现伤害事故的,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免缓测申请

因病或残疾申请免予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经医疗单位证明,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因伤、病等其他原因须暂缓测试(以下简称缓测)的学生,申请部分项目缓测的学生须先将能够测试的项目测完,然后参加补测补全所有测试项目。未参加测试的学生本年度体质测试成绩计零分,且本年度测试成绩不能由其它年度测试成绩替代。

【篇3】2021年XX学校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要求及国家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更好地完成我校2021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体质健康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了解学生体质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科学制定学生体育锻炼和运动处方提供依据,同时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为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参考。

三、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注:总得分=体重指数(BMI)得分×15%+肺活量单项得分×15%+50米跑单项得分×20%+坐位体前屈单项得分×10%+立定跳远单项得分×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单项得分×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单项得分×20%)

2.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和其它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以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军体部核准,可暂缓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测试时间

2021年4月—11月(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1.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生)/引体向上(男生),立定跳远,50米,800米(女)/1000米(男)

2.评分标准:(见附表1)。

3.单项指标与权重        

测试对象

单项指标

权重(%)

大学各年级

身高、体重

15

肺活量

15

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六、测试方式及集合地点

1.除跑步项目外的测试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2.跑步项目的测试方式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七、测试注意事项

1.凡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请详细阅读测试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测试时须带一卡通,无证件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时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并在正式测试开始前半小时,自行做好测试准备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必须本人参加,对弄虚作假者,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长春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5.凡因疾病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学院、军体部核准,可以免于参加测试。

6.凡因病、事等原因不能和自己班级测试的学生,请到测试现场的咨询处请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可由班级干部代请假,准假后方可和其它班级测试或参加补测。

7.参加测试应根据个人身体素质,如遇当日身体状况不佳或测试项目难度超过个人身体情况承受能力的,可以申请缓测。

8.体测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无法完成该项目测试时,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向测试现场的老师说明情况,必要时前往医院就医。

八、成绩登录及公布

1.正常测试结束后,于两周内成绩登录完毕,学生可自行查询。

2.成绩公布在军体部主页“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查询栏上。

热门标签: 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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