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是指与住户分离的人口,不包括市辖区内与住户分离的人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职责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依照区《年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群结合,不断改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工作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全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秩序良好。
1、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率达100%;
2、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发证率达98%;
3、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行踪可疑人员发现和控制率达100%;
4、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控制在2%以下。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河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周楼平任主任,派出所长但德军同志为副主任,曹新民、刘兵、殷财炉、廖洪亮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曹新民同志担任。
2、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服务站,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做到组织、人员、措施、制度四落实并经常开展。
四、职责分工
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在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抓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促各村、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落实责任制和工作措施情况。
2、在流动人口中进行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3、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介绍、房屋租赁、劳务信息咨询等服务。
4、受理流动人口劳务纠纷,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5、适时组织对所辖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等法律法规,受其职能部门的委托,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教育和处罚。
6、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流动人口出租屋和重点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进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和发证工作,做到主动上门,热情服务。
2、组织流动人口参加社区文明学校、法制学校、人口学校学习,提高他们的文明、法律意识。
3、做好流动人口中的党(团员)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奉献在第二故乡”活动,增强流动人口对我乡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4、协助乡和相关部门,核查或督办按规定必须办理的各种证件。
5、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定期组织环孕检,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生外生育情况及时向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全面掌握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情况,并重点监管,发现可疑动向及时向乡、派出所反映,一旦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要主动协助公安部门侦查处理。
五、工作原则和步骤
1、工作原则:
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雇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在全乡形成各司其职、各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管理服务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2、工作步骤:
(1)5月下旬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江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和《暂住人口规范化管理要求》,以及各种表格的填写或其它注意事项。由乡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6月中旬完成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60%、发证60%;8月中旬要完成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98%、发证98%。
(3)6月底先后对全乡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考核验收结果。10月底前,进行综合考评。
六、工作方法和要求
1、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登记以各村、社区服务站为单位进行,由乡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登记和发证情况由各服务站报乡领导小组,汇总后报派出所备案,派出所输入微机并存档。
2、派出所责任片区民警和村居委会管理人员每周至少两次以上下到责任区,指导各单位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重要情况。对反映流动人口中的可疑情况,应及时查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各单位应经常与责任片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况,反映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并协助民警查处。
3、派出所应做好流动人口通报协查和信息转递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发函、复函、建档等管理制度。
4、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表格、《暂住证》和《出租房屋许可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各种表格免费领取,《暂住证》和《出租房屋许可证》由各单位到派出所购买。
5、各村、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服务站,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并上墙,建立管理工作台帐和管理示意图一览表,便于检索、查阅和考核,要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变动情况,并做好登记。
主要台帐有:
(1)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花名册;
(2)流动人口住址示意图和出租房屋位置图;
(3)流动人口可疑情况反馈登记簿;
(4)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日常管理登记簿。
七、考核
1、考核。全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增加加分分值。
考核标准:
(1)对辖区实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能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对辖区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活动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派出所;
(3)对辖区内实有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情况能否提供人员基本情况;
(4)能否主动提供侦查破案线索并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通报协查;
(5)能否做到组织、人员、措施、制度四落实。
责任倒查内容是:
(1)对辖区涉案流动人口是否存在登记、发证和管理等环节上的漏管情况;
(2)对辖区涉案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的列管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辖区涉案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摸排、掌握及住处信息、传递情况。
【篇2】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20xx年,xx镇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认真分析地区人口资源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资源,引进人力,使地区人口素质保持在较高水平。采取综合调控措施,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xx镇现有人口24632人,其中本镇常住人口12658人,占51%;流动人口11974人,占49%。xx镇共有出租房屋1150户,5216间,66559平方米。
一、调整和规范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镇长、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并设管理办公室,由3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2、建立了强有力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将我镇的13个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和1个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更名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并设21个企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点。根据各站点的流动人口结构和出租房屋状况,设置了14名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和26名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部门职责。
为了形成上管理机制上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采取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联管机制,为此我镇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是《关于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户接收流动人口的规定》;
二是《关于村委会流动人口管理的规定》;
三是《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学的规定》。
5、强化对流动人口的人性化服务。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流动人口女子入园入学的规定,为方便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我们下发办理借读证明须知、张贴办理手续流程图和张贴具体证明材料样式等手段,使流动人口知晓“五证”所要求的具体内容,减少流动人口办事的往返率,提高了办事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共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入学证明280余份,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到了与本地区儿童同样的学习环境。
二是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我镇组织流动人口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次,发放《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百问》、《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汇编》、《南法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若干规定》和《致出租房屋户的一封信》与《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900余份。此外通过镇域内各企业和部分村夜校,共培训流动人口1100余人次,使外来务工者基本掌握了必要的职业技能。
三是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由于自身素质低、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弱,常常受到不法侵害,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我镇采取流动人口协管员发放宣传品入户入企业的办法,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对那些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协同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工作。
1、集中整治清理“泔水猪”与清理废品回收行业。
我镇在4月份集中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环境秩序整治突击月活动,主要是清理取缔“泔水猪”和废品回收站点,全力整治我镇部分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结合这次行动,采取对从事这些行业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和劝返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我镇共减少流动人口312人,其中成人212人,未成年人100人。
2、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净化出租房屋市场。
针对部分非法建房和利用种植地建房出租等违法行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联合公安、城管、土地等相关部门对这些“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村流动人口协管员积极参与到这次行动中来,通过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居住的安全隐患,铲除流动人口的非法聚集地,使约800余名流动人口另找合适的住所,有350余名流动人口离开本地区返回原籍或到其它地区居住和工作。
3、清理整治占路市场和拆除私搭乱建商棚。
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涌入,给我镇劳动力市场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秩序、环境卫生等诸多方面带来了难题。多数流动人口从事着个体经营行业,如卖水果、卖蔬菜,摊位相对比较集中,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多个“便民小市场”,其特点:拥堵、脏乱、滋事、扰民。针对这种现象镇政府展开了一次集中清理行动,对部分“强占强卖”的摊位进行了拆除,其它占街摊位责令关闭并限期拆除。
四、执行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检查,落实检查制度。
1、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进行经常性检查,全镇流动人口协管员和专职巡防队员每周必须对所辖出租房屋户检查一遍,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放整改意见书,目前共下发整改意见169份,完成整改135份,对流动人口处罚21人次,取缔非法经营性门店5家,无证照加工食品窝点3处。
2、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市场、商业街等部位,采取集中清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随时发现治安隐患。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犯罪分子不能容身,到目前通过各村协管员提供的线索,共破获案件7起,抓捕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5名。
3、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集中力量清理流动人口中的“三无”人员,主要通过以下3种途径开展执法检查和清理工作:
一是村级流管工作站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清理“三无”流动人口,对那些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居所、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清理,限期离开本地区。
二是整顿经营秩序,取缔非法经营摊点,打击非法生产、加工、制作,规范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行为,清理非法经营人员;
三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57条之规定,对居住在出租房屋内无合法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同时追究出租房屋户主的责任。通过上述办法清走流动人口112人。
半年来我们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效果,获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所以我们还应充分认识、统一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和服务流动人口的长效机制。把我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篇3】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寄住人口、暂住人口底数。
2、准确掌握境外来华人员底数。
3、准确掌握涉疆涉藏人员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底数。
4、清理登记出租房屋,并与房主或主要负责人签订租房协议。
5、清理整顿重点人口、违法犯罪青少年等工作对象,建档立卷,落实管理控制措施。
6、清理整顿“五种监管对象”(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建档立卷,落实管理控制措施。
7、收集各种信息,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