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800字(合集3篇)

时间:2023-11-09 读后感800字 点击:

活着的死亡充满了荒谬。在小说中,傅贵的儿子被拖到县长的妻子那里吸血致死,他的孙子被吃豆子杀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800字(合集3篇),欢迎品鉴!

余华《活着》读后感800字1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地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地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福贵的经历的确令我感到悲凉,甚至同情他。他的一生有太多的不幸,曲折的命运一次次降临,我不禁感叹:这世界上的确不公平,有的人一生享尽荣华富贵,衣食无忧,而有的人却要像福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血汗过完一生。

在现实生活里,往往有许多的人因一时的挫败,对命运的不满,企图了结自己的生命。在电视新闻报道上,往往都会看到一两则关于某某人因对生活充满绝望,或是忍受不到生活所带来的煎熬而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看到这些行为,我并没有对其有同情之感,反而觉得他们很愚蠢,人生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活着,我们可以干很多事,

必死去幸福得多。我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其他的都不能动摇我们活着的信念。我们要友好地面对我们的人生。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地去实现他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到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余华《活着》读后感800字2

这本书一定要一次读完,如果读一半放下心里难免会堵得慌,只有读到结尾才能领略福贵对命运的释然、超然。当然,余华的文笔也会吸引你读完的,只是决定于心里有没有面对苦难的勇气。

一开始能感受到作者刻画人物和生活的功力,他会把一个动作、眼神表达地非常饱满,同时还带着诙谐幽默的笔风。开篇的几段文字如同大剧上演前的小插曲,吸引着你逐渐走进他构想的那个现实中去。

因为开端笔锋过于饱满,我在被吸引的同时,也隐约预感到后面悲剧情节会越读越揪心。不过随着福贵的劫难接踵而至,在悲的后面也藏着刹那喜悦,在不幸的遭遇里隐藏着万幸。大时代下该有的悲剧,基本都压在了福贵一人的身上,他能熬下来并且最终看透命运的无常,以超然乐观的态度重新审视自己、重新认识生活,这是闪光点。

余华选择福贵这个人物,作为烘托本书寓意的载体,开局已经处于人生巅峰了,殷实的家底、漂亮贤惠的老婆、听话可爱的娃,如果说整个情节是福贵生命感悟的教育史,那么他从起点上就不是个把钱当回事的人。就是因为他开局拥有太多值得平常人羡慕的东西,所以才最适合作为悲剧的主角。从拥有到失去,家财、地产、房子、面子、亲人、希望,剥了个精光,一次次试探着他承受力的底线。

全书以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从“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开始,也从“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结束,变化只有一个“却”字到“的”字的转变。这个历经劫难的嗓音,洗尽铅华、了却困惑、离苦得乐,初见时令人莫名感动,聆听完嗓音里的故事,感动升华为认可和悲悯之情。可见故事结构之严谨,用词之精确,如同外科手术一般,将福贵生活的那个现实划开、解决、缝上。甚至连作者不愿意接受的肮脏,也随着“男人挑着的粪桶”挑了回去,还是沉甸甸地压着“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终究是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以蒙太奇的手法,从他构想的现实又回到了自己的现实。

余华《活着》读后感800字3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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